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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转市体委《关于对有突出贡献的老运动员给予特殊待遇的试行办法》

时间:2024-07-13 01:13:45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9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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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转市体委《关于对有突出贡献的老运动员给予特殊待遇的试行办法》

天津市政府


批转市体委《关于对有突出贡献的老运动员给予特殊待遇的试行办法》
天津市政府


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有关委、局: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体委《关于对有突出贡献的老运动员给予特殊待遇的试行办法》,现转发给你们,望即照此研究落实。
我市一些优秀的老运动员,是攀登体育高峰的骨干,也是改变天津体育运动落后面貌的一支重要力量,应该引起重视。要根据条件与可能,积极、妥善地解决他们在工作、学习、生活方面的实际问题与困难,这是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解除了有突出贡献的老运动员的后顾之忧,才能更
好地激励广大新老运动员专心致志地投入训练、比赛活动,为开创我市体育运动新局面做出更大的贡献。
此试行办法,由市体委负责实施,有关部门应给以支持。

关于对有突出贡献的老运动员给予特殊待遇的试行办法
一、老运动员范围:
足、篮、排、手、棒、垒、网球、田径、击剑、举重、射击、摔跤、航模、舰模、自行车、滑翔等项目的运动员,男子二十八岁,女子二十六岁以上;
乒乓、羽毛球、游泳、跳水、武术项目男子二十四岁,女子二十二岁以上;
体操项目男子二十二岁,女子二十岁以上;
进入专业队男子十年、女子八年以上者。
今后新建项目参照执行。
二、有突出贡献的老运动员范围:
1.创造世界纪录、创造亚洲纪录、创造全国纪录;重大国际性比赛前三名,世界锦标赛前十名。
2.全国运动会集体项目前六名、全国甲级联赛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棒、垒、手球前两名,参赛队不足十二个队不含);单项前三名。
3.国家队正式队员,全国或市级劳动模范、青年突击手、“三八”红旗手。
三、待遇:
1.在队老运动员,可任实习教练等干部职务,符合干部条件者,办理转干手续;近二至三年,对少数有突出贡献,确因训练、比赛需要,文化程度未达到高中程度的,可放宽到初中毕业程度。离队时,提高到高中或中专程度,方可分配其他工作。
2.为鼓励老运动员延长运动生命,创造新的成绩,对少量有贡献的老运动员,能够较好地完成训练、比赛任务,在本队能任实习教练,起到传、帮、带作用,运动队又非常需要,经市体委批准,可以继续留队服役,参照国家体委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贴。具体标准由市体委另行制订



3.对老运动员的文化学习,区别情况适当安排。专业队运动员离队,一般培养到中专毕业;有突出贡献的老运动员,经过文化补习,争取考入高等院校继续深造;学习确有困难不宜深造的,在分配工作前也要补习到初中文化程度。
4.对老运动员的工作安排,要注意发挥其体育专业特长。有突出贡献而又达到中专文化程度以上的老运动员可分配到体委系统从事教练、干部或其他专业工作。对有突出贡献而又确因实际困难未能达到中专文化程度的老运动员,可在体委系统安排其力所能及的工作;对其他老运动员
,请市人事局、劳动局协助安排到基层或其他系统,一般应从事群众体育、业训、体育教学或其他力所能及的工作。
5.对有突出贡献的老运动员,年龄已大(男二十八岁、女二十六岁),结婚时住房困难,由体委在市计划分配住房中优先予以照顾,并请市有关部门给予支持。
6.对为国家、为天津市做出重大贡献的运动员,授予天津市体育荣誉奖章、证书。具体实施办法另订。
四、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
五、此试行办法的解释权属市体委。



1984年8月3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切实做好煤矿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及节后复产验收工作的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切实做好煤矿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及节后复产验收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煤行〔2011〕18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0〕106号)精神,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及节后复产验收工作,防止煤矿事故反弹,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春节过后大量停产放假煤矿将陆续恢复生产,是事故的多发期。2010年发生的6起煤矿特别重大事故中有4起发生在第一季度,教训十分深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及各煤矿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这一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结合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紧密结合实际,扎实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和节后复产验收工作。

各煤矿企业要认真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地方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煤矿安全监管责任,总结以往煤矿安全生产和节后煤矿复产验收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监督煤矿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障生产安全。

二、严密组织,均衡生产

春节期间正常生产的煤矿,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相关安全措施,严密组织,均衡生产,严防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要严格执行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及时解决作业场所中遇到的突出问题;要加强春节期间在岗职工的安全教育,防止松懈麻痹情绪,杜绝疲劳下井、酒后下井等违章行为;要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严格把关,有序验收

停产检修的煤矿,要认真执行检修安全技术措施,确保供电、通风、排水和安全监控等系统的正常运行,对每一个检修项目,都要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盯守,确保停产检修期间的安全。节后复产的煤矿要严格落实复产安全保障措施,按复产验收程序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并下达验收合格书面通知后,方可恢复生产,未经复产验收合格的矿井一律不得恢复生产。要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把关,有序验收,绝不允许搞形式、走过场。

四、依法监管,打非治违

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春节和节后复产验收期间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加大对已关闭矿井、技改矿井、新建矿井和停产整顿矿井的监控力度,坚决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加强对节后煤矿复产验收工作的监察,对于验收程序不规范、验收标准不严格的,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提出书面监察意见;对未通过复产验收而擅自复产的煤矿要严格执法,严肃查处。

五、严格值班值守,及时报送信息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所有值班值守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要认真落实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撤人命令的决策权和指挥权,严防处置不当、不及时造成伤亡事故。

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及时掌握辖区内春节期间停产放假煤矿验收复产进度,加强跟踪调度,建立煤矿复产验收周报告制度,从2011年2月18日起,每周五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计司上报相关安全生产信息(具体格式见附件,联系电话:010-64211843、64214078、64234662〈传真〉,电子邮箱:ddc@chinasafety.gov.cn),直至辖区内停产放假煤矿复产验收工作全部结束为止。

附件:全国各类煤矿复产验收情况周报表
http://www.chinasafety.gov.cn/newpage/Contents/Channel_6288/2011/0130/122409/files_founder_3031521997/63268604.xls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援外项目出口货物退税有关问题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援外项目出口货物退税有关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2]509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援外项目出口货物提供退税凭证问题的请示》(京国税发〔2001〕319号)收悉。关于部分援外企业利用中国政府援外优惠贷款,采用转贷方式出口的援外物资,因无法提供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签订的优惠贷款协议而不能办理退税的问题,经研究,考虑到上述转贷方式的变化并未改变援外优惠贷款性质的情况,为支持我国援外项目国产货物的出口,对利用中国政府援外优惠贷款采用转贷方式出口的货物,援外出口企业在申请退税时可免予提供援外出口企业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的贷款协议,但要附送援外出口企业与受援国业主签订的出口合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开具给税务机关的证明出口企业转贷业务的证明。在项目执行完毕后,援外出口企业还要提供中国进出口银行向其支付货款的付款凭证。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二○○二年六月四日